羅彩霞被冒名上大學案件的思考
經過一段沸沸揚揚的冒名讀大學案,最近在天津法院受理,牽涉案件中的7名被告送上了法庭。由此,冒名者王佳俊的父親,一位縣公安局政委的違法犯罪事實,露出水面。于是,我們得出結論:王某某真不是一位稱職的父親、合格的警察!
雖然他有滿腔的“父愛”,他認為只要把女兒送上大學,就是為她造福,就是對女兒愛。但是恰恰相反的,就是他這種知法犯法的“愛心”傷害了女兒,葬送了女兒的幸福,也使自己淪為階下囚,留下了千古罵名。令人難以相信,一名堂堂的公安局政委,在為女兒的升學中,竟敢以身試法,置國家法律于不顧,采取極為卑鄙的金錢手段,利用手中的權利,讓女兒冒充一名家庭貧困又無背景的農村女孩羅彩霞的名字和成績,“考上”了貴州師范大學。這真是既害了女兒又害了自己,更加侵犯了羅彩霞的權利,也傷害了許許多多的那些貧困學子們的心。對此,我們不禁會產生許多的如果來:
——如果羅彩霞參加高考后就回家務農或外出打工,沒有再上學的話,那么,她的命運也就是這樣的命了。然而,上帝給人的機遇是公正的,幸而羅彩霞是一位求上進的女子,不氣餒,堅持繼續學習,走上復讀之路,終于在第二年考上了天津師范大學。
——如果羅彩霞要不是辦理有關證件時才發現有人冒用她的名字和所有身份資料時,也許冒名者王佳俊,她的同班同學仍然逍遙法外,獨享羅彩霞的名字和考試成績給予她的夢想和幸福。
——如果羅彩霞是看重金錢的人的話,那么當王某某在天津找到她請求私了的話,那么幾萬元錢就封住了她的嘴巴。也許這個令人深思的中國高考舞弊案還是遺忘在歷史的大河之中。
如果還有很多,不難相信,我國也一定還有許許多多的羅彩霞們,他們的利益還被人侵犯而自己并未知曉。我們也堅信,紙是永遠也包不住火的。如果有人還敢以身試法,違背道德和法律,其結果將與王某某之流一樣,落的身敗名裂的可悲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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