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月”里話安全
周五,一位久違的同學路過本地來單位見我。分開很多年的他一直在省城從事職業律師工作,走進辦公室剛寒喧幾句,他就接到一個電話。
“你做工程一定要求工人們注意安全,該有的防護措施一定要到位,一定要給每個工人買保險……”他接完電話告訴我,弟弟在青島搞工程,有事情就打電話向他咨詢。
我們的話題自然就從安全說開了。
他畢業后分配在鐵路部門工作,在全國都崇尚學法律的年代,他自學考了法律本科,并取得了律師資格,現在南昌一家律師事務所任專職律師,工作已二十余年了,代理過很多事故案件。弟弟做工程,他當然首先要強調安全。
單位正在搞安全生產月活動,我指著前兩天才掛在走廊上的安全標語說:“昨天我們大隊開了動員大會,領導在會上一再強調安全隱患排查、安全事故預判等等,安全工作無小事啊!”同學接過我的話:“是呀,人的生命權是至高無上的,出了事葬送一條生命的話,沒有一百萬是結不了案子的……”
接著,他給我講了一些案例,有單位工程的、有個人交通事故的、有醫療責任糾紛的等等?!霸斐墒鹿实闹饕蜻€是與安全意識不強、措施不到位和不懂法有關,特別是涉及人命的案子,那可就是大事了?!彼f,“比如醫療糾紛案例,處理最后都是醫院賠錢。為什么呢?因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即使你醫院沒有責任,病人家屬都不會放過。如果你醫院有一點責任或技術上的過錯,那就更不得了?!蔽艺f:“是呀,正如一位醫學前輩所說,醫生是一個高風險職業,對工作應該經常有一種‘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感覺,這是面對病人最寶貴的生命而產生的責任感。我們做醫生的,醫療安全這根弦時刻都不能放松,生命至上,醫療安全是第一位的!”
閑聊中,他又說了一些日常生活中的例子:“其實,安全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也是不容忽視的?,F在小汽車很普及,交通事故經常發生,主要原因還是法律觀念淡簿,沒有安全意識。比如酒后駕駛、超速、闖紅燈等等,特別是現在一些小年輕,喜歡三五成群結伴開車,忘乎所以,開車時嬉笑打鬧,一不留神就會造成交通事故。更可怕的是,不懂法,壓到人后,不救人還開車逃跑,那可就是大錯了,交通肇事逃逸,逃逸就要判刑。現在攝象頭到處都是,千萬別抱著僥幸心里逃掉。我跟我兒子說,你成家之前別想開車,心智不成熟,容易闖禍。以后開車,如果撞到了人,一定不要開車逃跑,要趕緊打兩個電話,110和120,幫著把受傷的人送到醫院及時搶救,你這樣做了,即使出了人命,即使你是全責,也比較容易取得當事人家屬的諒解,賠償后就不會判刑了……”
沒想到,和很久未見面的同學,就“安全”這個話題聊了近一個小時,也讓我了解了許多法律常識,特別是對“安全”這兩個字更加深了認識。
“安全月”要做宣傳,目的是為了形成一個人人關注安全的良好氛圍,強化每一個人的安全意識。我想,只有人人不小視安全,我們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才能處處有安全。
2016年6月6日
(作者注:安全生產月是國務院批準的,從1980年開始,每年6月為全國“安全生產月”,到今年已36年了。今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主題是“強化安全發展觀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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