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化
來源:作者:冬遷仇時間:2013-11-28熱度:0次
前幾天,我去給占地戶崔全明送養殖用地手續時,他拉著我的手感激地說:“謝謝你們,如果不是你們的講解,我真不懂《土地法》,那天真不該給你們動瓦刀拼命,現在我懂法了,我以后要幫你們宣傳《土地法》,讓我周圍的人都知法、守法。”
一個月前,我們巡查到荒里村村南時,發現有人正在路邊擺地基。經詢問,得知占地戶叫崔全明,在自己的責任田上想建一個養殖場養牛。我問:“你占地有養殖用地批準書嗎?”他說:“沒有,和村干部說過了,村上同意的”。同事小李見狀上前說:“沒有養殖用地手續就是違法占地,應該拆除。”崔全明一聽要拆除,一下就火了,說著就揮動著瓦刀對我們吼道:“你們誰敢給我拆試試,地是我的承包地,我想干啥就干啥,誰要給我拆了,我就給他拼命!” 我趕忙走到崔全明身邊,把他的瓦刀拿下來,勸道:“老崔,消消氣,村里分給你責任田是讓你種莊稼的,不是讓你搞建設的,咱們的《土地法》對土地用途進行了管制,你搞建設需要有用地審批手續,你想想咱們的土地誰想建啥就建啥,那不亂套了,是不是?”老崔說:“搞建設需要有用地審批手續,咋批呀?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地是我的想干啥都行。”我趁熱打鐵把有關土地法律法規和辦理養殖場需要提供的手續一一講給他。之后,他的態度就明顯改變了。但是仍囁嚅地說:“那你們還給我拆嗎?”我說:“明天,我們來給你認定一下地類,如果地類允許,我們就給你辦理用地手續,如果地類不允許,你也別讓我們動手,趕快自己拆了,我們國土所再給你找一塊合適的地建養殖場,你看咋樣?”老崔立馬露出了笑臉。
三十個工作日后,我們給老崔辦好了養殖用地手續,送給他時,出現了開頭的一幕。你別說,這老崔還真說到做到,從此之后還真就一有機會就在大街小巷上宣傳土地法,這還是他們村的干部事后告訴我的。
(編輯:作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