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找礦難
來源:作者:聶孝忠時間:2013-03-13熱度:0次
去年六月初的一天,我在街上碰到了單位的褚耀君,見面寒暄幾句之后,我突然想到:他每年這時候早出野外了,今年為什么還沒出去呢?我打趣說:怪不得這幾年找礦效果不明顯,你這地質高工在這么好的時光里還“逛大街”呢!他說:唉,老哥有所不知,今年春旱,林區防火特別嚴,這防火期不過去,是出不了隊了。后來我了解到,其實單位沒到五一就都準備好出野外了,有幾個點兒已經上去了,有幾個點兒防火部門看得特嚴,始終不讓進山。后來隊里多次到市里疏通,又通過局里找到省里,依然沒能解決問題。
在大小興安嶺林區,每年的防火期分為兩個階段,春季防火從3月15日到6月15日,秋季防火從9月15日到12月15日。黑龍江省是高寒地區,地質隊在野外找礦的時間大約只有半年,即從5月到10月。如果再避開防火期,那就只剩3個月的時間了。本來時間就不多,再這么掐頭去尾的,就更沒有多少時間了。
都知道地質隊找礦難,我們地質隊的人就更有體會了。說到這地質隊找礦不容易,它有兩層意思:一是說找到礦很難,確實,有的地質隊幾十年找不到一個像樣的礦,有的礦區開始工作時,感覺前景不錯,可工作一段時間之后就不行了:有的是淺層行,深部沒東西,有的是品位夠規模太小,有的是規模夠品位又太低。再是說找礦的過程艱難,這一點,盡人皆知,在這里我就不細說了。
現在,地質隊進了山,很有點像農民工進了城,一下就變成了“弱勢群體”了。這讓我想到了2009年的夏天,當時,一個副隊長帶了我們安全生產、設備材料、審計監察三個科長到野外檢查工作。越野車下了山區公路,拐進了一條小路,也就走了百十來米吧,走不了了。我們下了車,繞過了一個小山包,就到了。我們帶著疑惑問分隊長,這點兒怎么選這了?一下公路那個地方挺好啊,離水源又近,又平坦、又敞亮。分隊長說,咳,別提了,春天我來踏點兒,一眼就相中那了,可回隊里一匯報,隊長說不行,那離公路太近,公路上走的車都能看見,事兒多。為了這一段路,我們鉆探分隊用兩臺“爬山虎”忙活了一整天呢!你說說,咱們現在找礦,就跟地雷戰里那個偷地雷的差不多了,還得偷偷摸摸地藏貓貓!
想想也是,本文開頭只是提到了防火,其實,森林、消防、環保、土地等各個部門,都要做好自己本職工作,當然了,他們中的絕大多數是好的,能夠做到公正執法。但林子大了,也會什么鳥都有啊,有的是“苛政”猛于虎,有的是“縣官”不如“現管”,他們為了某種特殊的目的,會做出一些表面上是維護國家利益,實際上是為了小集團利益甚或個人利益。他們右手舉著國家頒布的法(森林法、環境保護法等),左手拿著執法的“家伙”,你一不小心就給你一“家伙”,你能受得了嗎?在上世紀90年代,我單位就有一個分隊長在野外找礦期間,因“亂砍濫伐、破壞森林”而被林業警察抓進了班房,蹲了半個月“小號”。后經多方努力,從市里找到省里,才被“有罪釋放”了。這里說的有罪,是說在放你的時候,不但沒給你什么賠償,還是單位為你交了一大筆“罰款”之后才放的人。這件事對我們地質人的內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話說回來,即使他們不抓人,不罰款,今天不讓你進山,明天進了山又不讓你砍樹,你也受不了啊。
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是什么呢?其實原因也很簡單,你地質隊去野外工作拿的是一些工作規范、操作規程之類,它們一遇到“法”,當然就“矮半截”了。就是說,現在的地質勘查工作沒有法律的保護啊。我寫此文的今天,正好在北京召開了全國兩會,我就想,我要是人大代表就好了,我會提交一份為地質勘查工作立法的提案。立法的宗旨就是為了地質勘查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其中重要的一條規定應該是:地質勘查工作在國土資源部門批準的探礦權劃定的地質區域內因工作需要可以進山、砍樹、破土、挖坑、打洞。要把一些審批程序法制化。這樣,既可對地質勘查工作提供保護,也是對地質勘查工作的一種約束。
黑龍江省有色金屬地質勘查707隊
黑龍江省綏化市2013.3.5 (編輯:作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