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應該誰是罪犯
星明/文
鄧宏順發表在《湖南文學》的《歸案》,是篇很值得反思的小說。
小說寫的是公安某大隊毛隊長和陳隊副去抓一個在逃十五年的殺人犯____李澤洲。在抓到李澤洲后,李澤洲要求要回自己的工錢。毛大隊長說這不妥當!陳副把毛拉到一邊說,別人欠他的工錢,他應當收回來。他這一走不可能再回,我以為不同意他這個請求反讓我覺得不妥當。
……
毛大隊長說,我不同意。
陳副笑笑說,你不同意,我繼續請求,直到你同意為止。
后來雖然請示局領導也不沒同意,但陳副是非常執著的人。他繼續說,這樣做不是不可以,但你要知道,這個嫌疑犯不是一般嫌疑犯,這筆血汗錢沒有收回來,會是他最傷心的事,他甚至路上發生什么意外都有可能。
毛大陳長真怕在路上發生什么意外,最后同意了讓他收回自己工錢。但必須在他倆監督下。
在這里交代一下這個逃犯李澤洲犯法經過,在抓逃犯之前陳副對李澤洲進行過調查,這個李澤洲是名非常優秀教師,因為每天都要認真批改作業和寫教案,一天,自家的照明線路出了問題,就從哥哥家把電線接過來,就在他批改作業時村電管員來了,把線掐斷并罰款。這位電管員是上下都有根子的人,可以不講理,別人也咋不著他。李澤洲交了款,卻不給他接線;他自己又私自接上,結果又第二次被罰款,這樣兩次三翻被罰,卻不給接。李澤洲急了,說,天底下沒有你這樣的道理!我交了兩次罰款,你都不來接電,我自己接上電線,難道還是我偷電?還是我錯了不成?你還讓我不讓我批改作業?你還讓我不讓我教書吃飯?
電管員說,你書讀的多,會說理,你愛怎么說就怎么說去。我只管你偷電不偷電,你偷一次電,我罰一次款。你不交罰款,你就別想用電!在這件事上只有我說的,沒有你的!
李澤洲說,你不要仗勢欺人!你不要以為鄉、縣里有人就為所欲!
電管員說,杖了又怎樣?欺了又怎樣?
李澤洲說,逼老子沒了路了,老子拿火槍放了你!
電管員逼近李澤洲說,你今天不拿火槍放倒我,你就是孫子!
看他們吵架的人越來越多,李澤洲這時候沒有臺階下了,只有進屋把父親趕山打獵的火槍從門角里提出來。他本來也只想嚇唬嚇唬電管員,把他嚇走了事,沒有想到他一扣板機。火槍卻響了,一股紅火朝電管員沖過去,電管員應聲倒了下去。
這些表明李澤洲是個正直、正義、誠實敬業的人;可那個盛氣凌人的電管員卻逼他觸犯了殺人罪。
李澤洲殺了人,也許有人認為如果他自己自首主動服法,也許不會償命;可那時法律也不掌握在人民手里,(我想李澤洲是這么想的)也許是因害怕,所以,他選擇了逃跑。
這個李澤洲殺人負命案在逃后,把房子賣掉在妻子娘家過日子,因為殺人名聲敗壞,三個子女無臉讀書,年幼都跑到外面打工謀生,小女兒被拐騙強迫賣淫,還因病無人照料客死他鄉;妻子廖永梅不戡身心煎熬,也棄鄉尋夫。至今兩個兒子還沒著落,老娘也氣得早入黃泉。
李澤洲在一個工頭手下做的都是最重、最臟、最危險的活,本來是健康的人,可是來這里耳聾了,眼也快瞎了,成了半殘疾人。這些年掙一萬塊錢還不肯給。每天只開十塊錢,還吃自己伙食,每年從頭干到底,不給他開工錢,只開個欠條,答應到時一起結帳,但到第二年年初,工頭說是要報帳,又將欠條收回去。可工條一拿走,又不付錢,李澤洲去要錢時,工頭就說,我要到上頭查實你的身份再付給錢。李澤洲心虛,不敢再去要錢。現在李澤洲手里沒有證據。工頭說是沒證據,不但不給錢,還對妻子廖永梅動起了手,李澤洲都不敢吱聲。興虧這次是公安陳副和毛大隊長在。陳副和毛大隊長制止無效,直到陳副和毛大隊長放到兩個才沒人亂動。但工頭還覺得不對勁兒,看手腳像是公安人員,但是公安人員哪有為逃犯討要公錢的,為此他重裝上陣,表面招呼上菜暗地卻掏出自制槍來,被手機眼快的陳副繳了械。陳副讓他付工錢,他說沒證據,當找到人證時,這工頭又說,他們空口說白話,根本不能為證!
陳副說,那么你要什么證據才能為證?
工頭說,我欠別人的錢都寫有欠條,當然是見我寫的欠條才能為證。
陳副說據我所知,你把你寫給李子良(李澤洲的化名)的欠條都收走了,他現在哪還會有欠條呢?工頭得意地說,沒有欠條怎么能說我欠他的工錢?我說你欠我的工錢作不作數?
陳副說,那要是我什么時候找出你寫的欠條了呢?
工頭摸摸公又肥又大的腦袋,想起自己已經把寫給李子良的欠條收起燒掉了,絕不會還能找出證據來。他說,那不可能!
陳副說,你要想到天底下有許多不可能的事都會變成可能!要是拿出你的欠條怎么辦?
工頭認定這是詐他,嚇唬他,說,要是拿出我寫的字條,立馬付錢!
陳副從衣袋里掏出一大摞皺巴巴的工錢欠條,來放在桌子上說,請你睜開眼睛看清楚,這是你的手跡嗎?
這個狡猾工頭向來不把別人放在眼里,他也不會想到眼前是真正公安,還使用慣用伎倆,把欠條搶到手燒了。但是陳副似乎早就看透他這手,又掏出同樣的欠條來,說是你再燒還有,并說在你們縣公安局還有底稿。直到這時,他還不付款,說還得幾天。陳副說,過一天都不行!要么你現在就付錢,要么你現在就去你們縣公安局!
他知道到縣公安局沒有他好果子吃,他才付了款。如果這錢不是陳副和毛大隊長跟著去要,憑李澤洲肯定是要不回來的,說不定把命還搭上。
這個李澤洲從犯法前到逃跑外地前后所遇到的人都是些什么人呢?這是李澤洲遇到個別現象嗎?拐賣婦女兒童、吸毒販毒成風、飲食安全沒保障……為什么這些人會這么囂張?李澤洲逃前是因他被逼而沖動犯法,在逃避過程中,由于怕暴露被工頭欺負。一個優秀人民教師就這樣遭到家破人亡,而壞人卻如此囂張。
雖然遭遇這許多不公,15年后雖然被捉拿歸案,但被公安人性化處理,要回屬于他的工錢,維護了屬于他的權利,感動了他,所以他甘心服法。
在回程的路途中下了暴雨,半夜兩點時發生泥石流,列車立刻在空中顛簸起來,翻滾起來,劇烈地拋打起來,列車里哭叫聲和夾雜著器物撞擊聲,李澤洲記得翻車那一刻,毛大隊長和陳副還緊張抓住他雙手的,他的妻子不知怎么抓住一床被子,他們夫妻最后一下是跌落在那床被子上,除了有點疼痛之外,馬上就沒事了。但卻不見毛大隊長和陳副,這正是他逃跑機會。
妻子說,你進了公安局你就別想出來!
李澤洲說,出不來我現在也不能跑!
妻子說,你要明白,殺人是要抵命的!
李澤洲說,抵命我也不再逃。
妻子說,我知道這樣做是錯的,但我不愿睜看著你去送死!
李澤洲說,是的,現在我完全可以逃跑。但我不!
妻子說,澤洲,你別等死。
李澤洲說,如果換兩個我不佩服的公安人員,現在我肯定會逃跑,在毛大隊長3和陳副面前,我絕不充許有這種想法!他們的任務只是來抓捕我歸案,但他倆卻冒著那么大風險為我討要工錢。你想想他們為了什么?我能對不起他們嗎?一個我可以去死,但絕不可以無情無義!如果我現在逃跑,我就是一個真正故意殺人犯!我不能逃跑我要等到陳副和毛大隊長來找我。即使到了槍毖那天,我也讓人們看到,死去的只是那殺人犯李澤洲,而永遠活下去的是那個叫李澤洲的老師!
陳副被救出來時第一個想到去找那伙伴和逃犯李澤洲,救護人員看他傷的那么重,勸他上醫院,他卻說,你們抬著我,讓我把所有人都看一遍,活的、死的、傷的,我都要看一遍。請你們理解!
當救護人員抬著他見到李澤洲時,陳副說,我以為你不是死了傷了,就是趁機逃掉了。
李澤洲說,如果你不為我討回工錢,我很可能會跑,再跑十五年我就七十多歲了。
陳副說,你把錢看得這么重?
李澤洲說,根本不是錢!是你們給我討回了人格!我雖然被現實背負人命案的逃犯,但你們沒有賤看我!我不愿做沒有良心的人!
從李澤洲經歷來看他是個誠實、敬業、的人但是卻成了犯罪份子,而欺負他的兩個人都是社會惡棍,同不該犯罪的卻犯了法。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真該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