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所執法不宜“不告不理”
來源:作者:許立春時間:2012-07-17熱度:0次
時下,基層國土所人手少,事情多,工作千頭萬緒,時常有“不告不理”的現象出現,樓層封頂了才發停工通知書,年終的衛片違法圖斑更是典型的例證。姑且不論違法用地的原因,一個轄區內,年內衛星拍攝出不少違法用地,說基層國土所不知道,沒查到,恐怕不現實吧!根本的問題是違法用地的“理由”特殊,群眾不告,領導不究,故而耽擱至此罷了。
殊不知,不在第一時間查處違法用地,“馬后炮”處理必然帶來有很多的危害:第一,嚴重損害了土地執法的嚴肅性,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二、增大了日后查處的成本,給當事人、社會造成不必要的損失;三、群眾的對抗性增大,處理起來更棘手;四、群眾有攀比心理,違法勢頭有蔓延性,久拖不決,會留有后遺癥,影響社會的穩定。
總之,基層國土所應該增強國土執法的責任心,做到忙而不亂,制定定期巡查制度,第一時間處理違法用地,把違法用地消滅在萌芽狀態;落實責任,建立懲罰制度,達到人人肩上有擔子,人人心里有壓力,不和稀泥,不打和牌;制定定期報告制度,嚴禁隱瞞默許違法用地,對隱瞞掩蓋違法用地造成后果的,要真槍實彈地處理人,以儆效尤;每個國土人要有樹立“不告也要理”的精神,不做老好人,敢于得罪人,時刻不忘國土人的職責和使命。
許立春
江蘇省響水縣國土資源局小尖中心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編輯:作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