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忽視廢溝塘的管理
來源:作者:許立春時間:2012-02-01熱度:0次
不容忽視廢溝塘的管理
目前,不少地方群眾哄搶整治廢溝塘,引發很多信訪矛盾,我鎮有個村整治人與舉報人發生打架斗毆,并出現流血事件,上訪到省長信箱。
搶填廢溝塘是一種表面現象,更有深層次原因:在歷史上,這些廢溝塘沒有明確土地權屬,廢溝塘處于游離真空狀態,也有少部分群眾拾邊種植,偶爾在塘邊栽點數木,在塘里收割點蘆葦。多少年來,村組集體疏于管理廢溝塘,管理流于形式,慣例形成誰拾到手的田就是誰的,權屬非常混亂。即使個別農戶有承包合同,也是象征性的,幾乎沒收承包費,集體沒有一點得益,而且合同都已過期。目前,有不少廢溝塘緊鄰國道、省道,或者城郊結合部,區位優勢明顯,顯現出可觀的經濟價值,故而出現哄搶現象。
溝塘是集體的,個別人搶占了,得到了不菲的利益,沒有得到利益的人必然產生不平衡心理,于是,能搶占的就搶占,不能搶占的就舉報上訪,嚴重擾亂土地管理秩序,影響地方政府的正常工作。
地方政府應該嚴格管理廢溝塘,拿出可行切實可行的措施,筆者建議如下:一、以鎮為單位劃分出溝塘敏感區域和一般區域,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敏感區域,由縣政府統一征收,給權屬集體統一補償,縣政府統一收購儲備,待時由政府統一出讓開發;二、統一收購有困難的,取消村組管理權,保留村組受益權,由鎮政府統一代管;三、鎮政府加大宣傳力度,給敏感區域懸掛標志,警示亂搶亂填;四,鄉鎮加大打擊力度,對亂搶亂填的重處重罰,達到殺一儆百,嚴禁私自買賣土地;五、國土所審核取土的時候,不僅審核取土情況,更要審核取土用途,運土去向,禁止亂填敏感區域的溝塘;六、由鎮政府牽頭,對有歷史原因形成客觀上種植、維護溝塘的,給以合理的補償,取消歷史上不合理的承包合同和過期合同,避免矛盾無限延長。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許立春
響水縣國土資源局
郵編:224600
(編輯:作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