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之歌
來源:作者:任渭民時間:2014-01-22熱度:0次
敲響改革的鐘聲
任民
土地屬于國家所有,國家是土地的主人。這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然而,多年來,土地這一塊巨大的國家資源和資產,卻被人們無償的戰有和使用著,發揮不出它自身的價值和效益。國家也由此而蒙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君不見,利用土地投機取巧者有之,那些擁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們,短短幾個天內便在平地上拔起幾棟高樓大廈或者豆腐塊似的平房,然后用來出租、轉賣。瞬間便將土地資源變成了土地資產,使得大量的土地被單位和個人所占用,大量資金被裝進了單位和個人的口袋,而國家資源就這樣流失掉了。利用土地資源大發橫財者有之,據筆者調查統計,隴西縣城區周圍的五一村、柴家門村、汪家門村、紅星村、二渠村、一心村、紅旗村、團結村、園藝村、六一村等多個村莊,一年中出賣宅基地2500畝土地,一間平房就賣到了28000元,一次性攫取國家利益3000多萬元。
這是令人觸目驚心的流失。是國家法律法規所不能容忍的現象。
于是,1998年1月,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改草案,補充了“土地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轉讓”的內容。
于是,1990年5月國務院頒布了《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暫行規定》。
于是,改過去無償、無限期、無流動的土地使用制度為有償、有限期、可流動的土地使用制度,對生產經營性用地采取出讓方式供應土地,已經成為了改革開放后土地使用制度的一場深刻的革命。
2008年初春,隴西縣便敲響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清脆鐘聲。
最先接受這場改革洗禮的是隴西縣國土資源局。那一年,全定西地區土地系統在隴西搞試點,于是,隴西縣國土資源局的全體干部職工們便成了全區“地改”工作中第一個敢吃螃蟹的人。
隴西縣國土資源局在局黨組一班人的帶領下,先后制定出臺了《隴西縣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轉讓暫行辦法》、《隴西縣土地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等法規性文件。緊接著,就把目光瞄在了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的改革上。
隴西縣國土資源局首先選中了文峰鎮的一家集中藥材精加工、倉儲、交易為一體的企業。這是一個由中藥材產業局和農業部門聯合引進的港商藥企,是一家擁有先進技術的企業,立項報告已經上報到了甘肅省政府,規劃占地面積280畝,一期工程占地114.6畝正式醞釀開工。局領導找到企業總經理,講明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問題,香港投資商一臉怒色:“隴西縣的各類企業十多萬個,為什么拿我先開刀?”盡管局黨組一班人苦口婆心,說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不管哪一家企業,最終都要走這一條路,但港商還是想不通,最后,他拂袖而去,找縣長去了。
縣長當然支持改革。最終,港商也不得不擔當起了隴西縣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先鋒,與隴西縣政府簽訂了第一個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第一期工程占地114.6畝,交納出讓金219.9萬元。
隴西縣國土資源局首開改革先河,在全區土地系統放響了土地改革第一炮。
緊接著,他們又采取“小步走”的形式,在鄉鎮企業和民營企業大搞試點。鄉鎮企業多使用集體土地,本來就底子薄,承受能力差,急于求成就會造成鄉鎮企業對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抵觸情緒和逆反心理,改革也難以進行下去。為此,他們把著眼點放在了先改變土地所有權和實施有限期使用上,采取低收有償使用費,縮短有償使用年限和降低出讓總金額的辦法,以減輕鄉鎮企業的負擔,將鄉鎮企業有償使用費的改革基點定為每年每平方米0.5元左右,平均使用年限為20年。由于政策寬松,方法得當,鄉鎮企業用地有償出讓這項改革也得到了全面推行。
2013年初,隴西縣金龍商廈一間舊倉庫,占地6.18畝的集體土地征為國有。董事長陳述之與隴西縣政府簽訂了鄉鎮企業用地的第一個出讓合同。
這種“小步走”模式,得到了上級部門的肯定和推廣,無疑走出了一條鄉鎮企業和個體經營企業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成功之路。
與此同時,周邊的幾個縣也在改革。改革牽動著土地戰線眾人的心。隴西出臺了6項地“地改政策”法規。
隴西縣的大型國有企業原西北有色冶金機械制造廠和隴西縣皮革廠先后宣布破產后,隴西縣政府由國土資源局牽頭立即組建破產清算小組,對原劃撥土地宣布依法收回,并委托有資質的蘭州四方拍賣有限責任公司在網絡、電視等媒體發布公開拍賣信息,對其兩家破產企業的國有土地依法進行公開拍賣。
隴西縣通過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使全縣形成了土地資源市場配置機制,促進了土地的合理利用;使政府壟斷了土地供應,增強了宏觀調控經濟能力;加快了舊城改造和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步伐;逐漸形成了規范的土地市場管理機制;盤活了國有存量土地資產。
隴西縣國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目前正在向縱深發展,正一步一步走向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
讓我們走進隴西大地的山山水水吧,這里的每一片綠葉,每一寸土地,每一條河流都會告訴你,隴西人怎樣為珍惜自己的每一寸耕地而戰斗。
歷史應該銘記著廣大土地工作者的豐功偉績和辛勤勞動,是他們用自己的汗水在黃土地上鑄造了一座不朽的豐碑。
(編輯:作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