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第十一屆“莊重文文學獎”的通知
來源:作者:未知時間:2007-12-13熱度:0次
關于申報第十一屆“莊重文文學獎”的通知
各位會員:
剛剛接到中華文學基金會發來的“莊重文文學獎”評獎通知,該獎項現已開始評選,具體要求請參看中華文學基金會發布的《關于申報第十一屆“莊重文文學獎”的通知》(見附件1)和《評獎條例》(見附件2)。
鑒于時間緊迫,請符合相關條件的作家自行下載、打印、填妥《莊重文文學獎申報表》(見附件3),并于12月18日前將資料寄到中國國土資源作家協會辦公室。
通訊地址:北京市8324信箱中國國土資源作家協會
郵政編碼:100083
電話/傳真:(010)82322387
聯 系 人:宋老師
中國國土資源作家協會
2007年12月13日
附件1.
關于申報第十一屆“莊重文文學獎”的通知
各申報單位:
由中國作家協會中華文學基金會主辦的“莊重文文學獎”,是已故香港著名愛國人士莊重文先生為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推動和繁榮當代中國文學創作、早就文學新人,于1987年出資設立的。20年來,評獎范圍遍及全國,至今已有162名成績斐然的青年作家和數種文學書刊獲獎。
按照《莊重文文學獎評獎條例》規定。2007年為第十一屆“莊重文文學獎”評獎年度。現將有關評獎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按《評獎條例》(附件2)要求推薦1—2名獲獎候選人,并填妥《莊重文文學獎申報表》(見附件3)。
二、被推薦人須是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請準備身份證復印件(18位)及已出版的主要作品兩部(兩份;并請作者簽字蓋章),作為評獎用書。
三、鑒于時間緊迫,評獎用書可緩報,請務必先將申請表÷身份證復印件于2007年12月20日前寄到我會——
通訊地址:北京市地安門西大街67號 中華文學基金會文學部
郵政編碼:100009
電話/傳真:010-66180260
Email:tozhuxiaoling@126.com
聯系人:朱曉嶺
中華文學基金會
2007年11月26日
附件2.
莊重文文學講獎評獎條例
(2003年11月20日通過)
莊重文文學講獎由已故香港著名人士、原莊士集團主席莊重先生于1987年倡議出資設立,并以莊重先生名字命名。本獎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推動和繁榮當代中國文學創作,獎勵已經取得相當文學成就的青年文學家而設立。由中國作家協會中華文學基金會主辦。
一、指導思想
莊重文文學講獎的評獎工作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標,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循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 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鼓勵關注現實生活、體現時代精神,堅持導向性、權威性、公證性,堅持少而精的原則,評選出在文學評論或文學裝作上到達思想性、藝術性完美結合的優秀青年文學家。
二、評選范圍
莊重文文學獎每兩年頒獎一次,獎勵對象是頒獎年度年齡為40周歲以內的青年作家、評論家。
三、評選標準
1.以思想與藝術完美統一為原則,入選者應是近年來在文學創作和文學評論中成績特別優異者。
2.入選者的創作實績應有利于倡導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的思想和精神,有利于倡導民族團結、社會進步、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有利于倡導用誠實勞動爭取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在藝術上有相當品味或有所創新。
3.入選者應具備進一步發展、提高的潛質。
4.已經獲得過莊重文文學獎者不在候選范圍。
四、評獎機構
1.由主辦單位聘請中共中樣宣傳部、共青團中央、中國作家協會、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及有關方面人士組成組織委員會,負責該獎的總體組織。
2.由主辦單位聘請著名作家、評論家、編輯、學者及有關人士組成評獎委員會,負責該獎的具體評選。
3.由主辦單位設立評獎辦公室,負責評獎的日常組織工作。
五、評獎程序
1. 主辦單位于評獎年度發出評獎通知,翻申報和推薦者均須按安要求填寫《莊重文文學獎申報表》,各推薦者均推薦1~2名。推薦渠道如下: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作家協會,中國作家協會各團體會員,解放軍總政治宣傳部,魯迅文學院;
(2)中共中央直屬和國務院系統由中國作家協會創作研究部推薦;
(3)由三人(含三人)以上組委和評委聯名推薦。
2.全體評委在認真審閱、評議申報材料的基礎上,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獲獎人。參評者獲得不少于評委總數的三分之二的票數,方可當選。
3.評選分初評和終評兩個階段,初評提出15名獲獎候選人,終評確定5~8名獲獎者。
4.評獎揭曉。評選結果由主辦單位統一發布并舉行頒獎典禮。對獲獎者頒發獎勵證書、獎品和獎金。
六、評獎要求
1.為確保評獎的權威性及公證性,莊重文學獲獎實行評委名單及其評語公開制度。評委會對每一位獲獎者分別作出簡短的評論,于評獎揭曉時公之于眾。
2.杜絕行賄受賄等違法亂紀和人情請托等不正之風,一旦發現此種行為,有關評委或評獎人員的資格即被取消,有關參評者的參評資格也被取消。
3.實行回避制度。評委會成員本人若參評,或與參評者由教委親密的關系(如系參評者直屬親戚等),應主動回避;或退出評委會,或退出參評。
七、評獎經費
莊重文文學獎由香港莊士集團提供經費。根據協議,該集團在新聞發布及頒獎活動中擁有獨家冠名權。
八、本條例由中華文學基金會負責解釋
附件3 莊重文文學獎申請表
姓 名性 別民 族照片
筆 名年 齡籍 貫
政治面貌職 稱
工作單位職 務
通訊地址郵 編
電 話Email
編號:
(含創作總字數)
(限省級以上部門、報刊獎)
(含書名、出版社、出版日期、是否與人合著等)
申報單位(蓋章):年 月 日
填寫說明:
1.請用鋼筆或打字填寫,要求字跡工整、清晰;
2.第一頁“編號”由主辦單位填寫。
(編輯:作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