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薦第四屆魯迅文學獎參評作品的通知
以中國新文化運動的偉大旗手魯迅先生命名的魯迅文學獎,是為鼓勵優秀中篇小說、短篇小說、報告文學、詩歌、散文、雜文、文學理論和評論作品的創作,鼓勵優秀外國文學作品的翻譯,推動社會主義文學事業的繁榮與發展而設立的,是我國具有最高榮譽的文學大獎之一。已經成功評選三屆。第四屆魯迅文學獎評獎工作開評之際,特將有關參評作品的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薦和參評標準:
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遵循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倡導精品意識,力求推薦思想性、藝術性俱佳的作品。
二、所設獎項:
魯迅文學獎——全國優秀中篇小說獎
魯迅文學獎——全國優秀短篇小說獎
魯迅文學獎——全國優秀報告文學獎
魯迅文學獎——全國優秀詩歌獎
魯迅文學獎——全國優秀散文、雜文獎
魯迅文學獎——全國優秀文學理論、文學評論獎
魯迅文學獎——全國優秀文學翻譯獎
三、推薦范圍:
1.根據《魯迅文學獎評獎試行條例(修訂稿)》,第四屆魯迅文學獎推薦參評的作品均應為2004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公開發表的作品 (單篇作品以首次發表的時間為準,書籍以版權頁標明的第一次出版時間為準)。
2.鑒于評選工作的語言限制,凡是用少數民族文字創作的作品,要求以漢文譯作參加評選。用少數民族文字創作的作品,可參加中國作協有關少數民族文學獎項的評獎。
3.中、短篇小說和報告文學以單篇作品參評。詩歌、散文、雜文作品,以出版的詩集、散文集、雜文集參評。文學理論和文學評論著述,單篇作品和作品集,均可參評。
4.參評翻譯獎的作品,文體不限,中譯外、外譯中均可。
四、推薦辦法及時間
中國作協各團體會員單位、解放軍總政宣傳部藝術局推薦本地區本部門作家的參評作品,各文學出版社、文學報刊社亦可推薦本報、刊、社的參評作品。各推薦單位推薦的篇目,每個獎項不要超過5部,超過者評獎辦公室將依上報的作品順序,選擇前5位參評。
各推薦單位請以公函方式列出推薦作品名單、作者姓名、發表或出版的時間、發表或出版的報刊社。連同作品(每篇、部請備兩份,參評翻譯獎,還須附上原文復印件兩份。)寄送中國作家協會魯迅文學獎評獎辦公室。請在郵件外部標明參評的類別,如“中篇小說”、“短篇小說”等等。
本屆推薦時間為2007年8月21——2007年9月21日,以郵件寄出地郵戳為準。
五.魯迅文學獎評獎辦公室地址:
郵政編碼:100013
地址:北京 朝陽區 東土城路25號 中國作家協會502室
電話:64221879 64489983 64489981
聯系人:趙寧 王穎 岳雯
對各推薦單位的協作,謹致衷心謝意!
中國作家協會魯迅文學獎評獎辦公室
2007年8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