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作家協會第七屆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
開始征集參評作品
注:如有申報參評,請與辦公室宋老師聯系,電話010-82322387
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是由中國作家協會主辦的全國性文學大獎之一,此獎為鼓勵優秀兒童文學創作,推動我國兒童文學的發展繁榮而設立。從1986年首屆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評選至今,已舉辦六屆。在歷屆的獲獎作品中,有很多具有時代影響力、真實反映兒童文學創作水準的經典佳作。
日前,第七屆(2004年-2006年)全國優秀兒童文學評獎已經啟動了。按照本獎項的評獎條例,本屆評獎工作由中國作協第七屆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評獎委員會承擔,其下設處理具體工作的辦公室。
本評選辦公室在2007年5月15日至7月15日之間(以寄出郵戳為準)面向全國征集參評作品:各省、市、自治區作協、產業作協、少兒出版社、少兒報刊社等有關部門均可推薦參評作品,其他綜合性出版社如出版有優秀的兒童文學作品,也可推薦一至兩部參評。本獎不接受個人推薦作品。
征集的所有參評作品將在9月由評委會進行初選,初選出的作品在11月下旬經過評委會討論評審,再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產生獲獎作品,評獎結果將于12月發布,屆時舉行頒獎儀式。
現就征集作品的具體辦法公布如下:
本屆評選的體裁樣式包括小說、詩歌(含散文詩)、童話、寓言、散文、報告文學(含紀實文學、傳記文學)、科學文藝、幼兒文學、理論批評等門類,評選范圍包括兒童文學作品集、青年作者短篇佳作、理論批評(單篇)的三個方面:
1、凡在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以版權頁為準)期間在中國大陸公開出版的個人創作的兒童文學作品集,均可參加評選。個人選集所收的作品,應以此時間限度內發表的為主,其中2000年以后的作品所占比例應不低于2/3。兩人及以上的作品合集不在評選之列。
2、為鼓勵文學新人的短篇佳作,本獎設有“青年作者短篇佳作”獎,凡在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以版權頁為準)期間在中國大陸公開發行的報刊上發表的兒童文學短篇作品(字數不超過10000字),均可參加評選,作者出生日期應在1966年1月1日之后。
3、本獎設有“理論批評”獎,凡在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以版權頁為準)期間在中國大陸公開發行的報刊上發表的兒童文學理論批評單篇文章,均可參加評選。
所有參評作品均請郵寄至:
北京市朝陽區東土城路25號中國作家協會辦公樓606室
第七屆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評獎辦公室收 郵編:100013
(每部/篇參評作品請寄20冊/份)
聯系人:劉涓迅 010-64489870 周李立 010-64489872
傳真:010-64221703
中國作家協會
2007年5月8日